来源:继承法规作者:admin 时间:2020-06-02 19:36:02浏览12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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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条释义:
【法律条文】
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或者变更遗嘱。
如果有几份遗嘱,以**后的遗嘱为准。
经公证的遗嘱不得因自拟、代理书写、录音或口头遗嘱而被撤销或更改。
【释义】
该条规定了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以及不同形式的遗嘱的效力。
精华阅读:继承法司法解释全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我国公民处理继承问题的准则,是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继承案件的依据。人民法院贯彻执行继承法,要根据社..点击阅读
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立遗嘱后,有权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法律变化和各种主客观原因,变更或撤销原遗嘱。
遗嘱变更是指遗嘱人改变原遗嘱部分的行为。它包括内容和形式的变化。当立遗嘱人改变遗嘱时,他必须有行为能力。如果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而在改变遗嘱时丧失了行为能力,那么原遗嘱仍然有效。遗嘱的变更必须基于立遗嘱人的意愿,即不存在来自他人的威胁、胁迫或欺骗。遗嘱人变更遗嘱内容时,不得剥夺无劳动能力且无收入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遗产份额。
在四种遗嘱形式中,即自拟遗嘱、书面遗嘱、记录遗嘱和口头遗嘱,不同形式的先立遗嘱或相同形式的遗嘱可以相互变更。对于经公证的遗嘱,变更必须经过公证。自拟、书面、记录和口头遗嘱不能用来改变**份经公证的遗嘱,而经公证的遗嘱可以用来改变**份自拟、书面、记录和口头遗嘱。此外,除公证和自拟遗嘱外,在改变其他形式的遗嘱时,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人在场。
遗嘱撤销是指遗嘱人取消原遗嘱所有内容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可以书面形式撤销原遗嘱,也可以新遗嘱形式撤销原遗嘱等。一旦遗嘱被撤销,其有效性的可能性就丧失了。
在各种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是由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它比其他形式的遗嘱具有更强的证明力,即**强的法律效力。因此,无论立遗嘱人变更遗嘱还是撤销遗嘱,他都不能与其他遗嘱一起变更或撤销经公证的原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