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继承法规作者:admin 时间:2020-06-02 19:54:01浏览125次
应如何解释核心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4条?《继承法》第4条规定了契约权和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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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我国公民处理继承问题的准则,是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继承案件的依据。人民法院贯彻执行继承法,要根据社..点击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四条释义:
【法律条文】
第四条个人合同所得的个人收入,依照本法的规定继承。个人承包的,依法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按照合同执行。
【释义】
本文是关于合同权利及相关问题的。
依照本条规定,公民可以继承承包人应得的个人利益,并依法依约取得承包权。在我国,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城市和农村出现了几种形式的个人承包合同。合同的范围不仅包括土地、荒山、鱼塘、果园等的管理。也是小企业的管理。全民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个人和企业承包的荒山荒地的所有权属于全民所有或者集体所有,不得继承。
个体订约有两种情况。有些企业,如承包小企业,完全由自己的承包企业管理,其子女不能继承合同。有些,如承包荒山和植树,利润周期长,合同期长。承包商去世后,孩子们应该被允许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应该指出,这种连续合同不能按照继承的方法来继承,因为这不是一个继承契约权利的问题。承包经营权是一种合同权利。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继承人只能与原雇主重新签订合同。这样,个人承包权可以转让给继承人继续按照合同的规定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