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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释义:第12条

来源:继承法规作者:admin 时间:2020-06-03 13:54:02浏览124次

应如何解释核心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2条?《继承法》第12条规定了丧偶媳妇和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五六懂法网》的编辑会给你详细解释《继承法》第1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二条释义:

【法律条文】

第十二条丧偶媳妇对其父母和丧偶女婿负有主要赡养义务的,为**顺位继承人。

【释义】

这篇文章是关于丧偶媳妇和丧偶女婿的继承权。

合法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媳妇与公众、婆婆、女婿和公婆父母之间没有血缘关系。这两者是姻亲关系。从婚姻和家庭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他们没有相互支持和支持的权利或义务。因此,一般不允许他们成为公婆、公婆或公婆父母遗产的合法继承人,无论他们是否丧偶。该条规定,在一定条件下,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可被视为**个姻亲继承人,即被纳入法定继承人范围,并根据中国国情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制定。

丧偶的儿媳和丧偶的女婿必须向他们的公公婆婆或公公婆婆承担主要的赡养义务,才能成为**个继承其公公婆婆或公公婆婆遗产的继承人。赡养的主要义务是通过向死者提供主要收入来源或在劳动服务等方面给予死者主要帮助来确定的。丧偶媳妇和丧偶女婿对其男性、女性或姻亲父母拥有独立的继承权。他们可以作为一级法定继承人直接和独立地参与继承。它们不受其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的限制,也不影响其子女的代位继承权利。这种继承权与他们是否再婚无关。

在他们继承了父母的遗产之后,他们仍然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精华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全文,继承法共五章三十七条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全文共五章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有颁布单位: 全国人大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日期:1985-04-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执行日期:1985-10-01 时..点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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