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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什么时候清零

来源:年假作者:吉晏然 时间:2021-09-28 22:28:02浏览107次

在平常的工作中,我们知道有些公司会有年假。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劳动压力程度,每年给予一定时间的带薪连续休假。那么,年假什么时候清?下面五六懂法网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解答。

清算年假。

正常情况下,年假是按年计算的。如果本年度没有休假,则推定放弃年假,第二年不累计。不过,如果是民营企业,休年假可以跟老板协调。如果你今年申请多休假,而去年没有休假,一般人性化的单位会适当弥补。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年假可以在一年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不能跨年安排。单位因消费和工作特点确需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跨年度安排。

因此,用人单位不得以除夕为由随意重置劳动者年休假。

需要注意的事项

到了年底,员工离职的时候,会出现年假如何折算成工资的问题。总而言之:

(1)年底了,年假还没有拿剩下的。 第《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号法律第10条规定:“如果雇主未经雇员同意安排年假,或者为雇员安排的年假天数少于应休假休年,的天数,雇主应给予雇员本年度应休假休年的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不在休年,的工资,包括雇主在正常工作期间支付的工资。”因此,如果单位安排的年假低于法定标准,应支付三倍工资。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年,休假,但劳动者以书面形式提出因本人原因不在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只能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所以有些单位也希望和员工达成谅解,员工会出具自愿不在休年休假的证明,给他们双倍工资。

(2)离职时有一个年假首先要纠正一个员工容易产生的想法,认为离职时可以以每年的年假为计算依据来判断休年假的缺席事实上,这是错误的。 第103010条第12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未安排劳动者在休年休全假的,按照劳动者当年工作时间折算无休年休假天数,支付无休年休假工资,但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无休年休假工资。”因此,员工离职时,只有权获得与工作月份相对应的年休假。具体折算方法如下:(本单位当年日历天数365天)员工全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当年已安排的年假天数。如果你离职时已经在年假休了一整年的假,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2条第3款“超过折算的休年假期天数不予扣除”。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年假可以在一年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会跨年安排。清算的说法其实是跨年,所以不计入当年的假期。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五六懂法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回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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