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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怎么投诉公司违反劳动法?怎么投诉公司压榨员工

来源:投诉作者:畅莎莉 时间:2022-02-13 00:46:50浏览174次

公司乱罚款,员工可以到劳动局投诉吗

此问题主要焦点有二:**是公司是否有权利对员工进行罚款;第二是公司能否以此原因辞退该员工。

首先,

企业罚款所依据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国务院宣布废止,罚款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

只有具备相应职权的行政机关才可以实施罚款,用人单位无权进行罚款。

且该员工因拒绝下班时间参加同事生日聚会,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甚至是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其经理以此为由对该员工进行罚款实属无理无据。

其次,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对于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辞退员工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遵循法定的程序,

用人单位不得在法律规定以外自行创设辞退条件。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公司员工需要满足以下情形:

(一)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十)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不符合上述条件而遭遇不公对待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救济途径解决: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高不超过十二年。以上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辞退”通知,继续回公司上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支付赔偿金。

以上,供参考。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员工怎么快速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员工怎么快速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1、代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发现基本所绝大多数企业或多或少的有违反劳动法的情况,比如: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随意安排员工加班不支付或少支付加班费,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按时发放工资,随意辞退员工等等。

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案件关键就是二点精通劳动法律,准备充分证据,基本案子可以胜诉,其中**重要的就是劳动者一定要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这是打赢劳动案件的根本。

3、要正确利用对自己有利的法律规定,比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终局裁决,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条例以上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仲裁委出具终局裁决书,这样对仲裁结果只有劳动有上诉权。单位不服的只能向中级申请撤销仲裁。这就大大节约了,劳动者的时间成本能够快速解决争议。

劳动者听朋友说专业劳动争议律师,就找到本律师阐述情况,本案被告在原告处从事保安工作,原告未与被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为被告交纳社会保险,每天加班一天也未支付加班费、拖欠工资,被告离开原告处时要求原告支付工资被拒绝。

,劳动者请求本律师代理依法维护权利,律师代理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告支付被告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支付加班费、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本案中**大难点是如何证明存在加班事实,劳动者有有效证据证明存在加班事实,加班费有不予支持可能性很大,通研究案情结合多年办案经验,在劳动仲裁开庭时通过庭审技巧,诱使用人单位承认存在加班事实,**好劳动仲裁支持我方全部仲裁请求。

劳动仲裁后,用人单位不服,向开发区法院起诉,劳动者委托孙律师代理,经过开庭一审法院支付我方全部诉求。

一审判决后上诉人用人单位不服,向中级法院上诉,托孙律师代理,经过开庭二审判决驳回上诉人请求,支付我方全部诉求。下在是二审法院判决书。

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区人民法院民初21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6月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根据双方诉辩主张,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上诉人XX餐饮有限公司是否应向被上诉人李X支付经济补偿金7498元、加班工资3862元,违约金1032元的问题。针对焦点问题,首先,关于一审判决上诉人德州XX餐饮有限公司向被上诉人李X支付7498元的问题,一审判决的判项中上诉人XX有限公司向被上诉人李X支付的7498元是双倍工资的一部分,而不是上诉人XX公司所主张的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在性质上是惩罚性赔偿,与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性质完全不同。

本案中,上诉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上诉人公司应当向被上诉人李X支付双倍工资,一审判决上诉人公司向被上诉人李X支付双倍工资中的一部分7498元,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公司主张不应向上诉人李X支付经济补偿金7498元,系诉非所判,本院不予支持。

其次,关于被上诉人李X的加班工资问题,上诉人公司在仲裁中认可被上诉人李X每月存在加班的事实,但工资组成中没有加班费的记载,按照《工资规定》第十九条“企业应当编制工资支付表,记载工资支付对象,支付时间,支付项目、加班工资,应发金额、扣除项目、实发金额和劳动者签名事项”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劳动者实际加班工作日的举证责任,而上诉人公司未提供被上诉人李X实际加班工作日的证明,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一审法院按照被上诉人李X主张的加班工作日,依法判决上诉人公司向被上诉人李X支付加班工资3862元,并无不当。第三,关于上诉人公司所主张的违约金问题,一审判决的判项中没有违约金,而判项的1032元是上诉人公司向被上诉人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也属于诉非所判。上诉公司未为被上诉人李X缴纳社会保险费,上诉人公司应当向被上诉人李X支付经济补偿金。综上所述,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七十条**款**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餐饮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公司违法裁员怎么办记住这4种维权方式

现在很多企业因为疫情原因,经营环境收到冲击,所以也会存在很多裁员的情况,但是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与员工双方应该在协商求同的原则下,进行民主协商,尽可能在调岗降薪、延迟支付工资、轮岗轮休、停工停产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就业,也为企业生存和发展创造条件。

如用人单位确实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的,也应根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包括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告知劳动者解除理由,一旦未如实告知导致解除理由不符合实际情况或者解除理由缺乏事实依据,将面临支付赔偿金或恢复劳动关系的风险。

不过每每遇上劳动纠纷的时候,劳动者有时候会很迷惑,自己到底应该去哪寻求帮助?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争议性质,选择合适的方法维护合法权益。

1、自行协商

,这个可以说是**和平的方式,通常也是劳动争议发生后**有利于双方纠纷解决的方式。

2、申请调解

,例如工会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等,这种情况其实还是协商的方式,只是寻求了第三方的介入;

3、向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可以采用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

4、申请劳动仲裁

,当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的时候,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对于仲裁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劳动案件虽然要先仲裁才能诉讼,

但有的属于民事纠纷处理范畴的案件,可以直接起诉。

例如,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其他劳动关系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不受仲裁前置限制;此外退休人员与企业之间的劳务关系纠纷、兼职人员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纠纷、个人雇佣关系产生的纠纷亦属于民事纠纷,无需仲裁前置。

不过这么多方式,应该如何选择呢?

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各类权利救济方式优劣对比。

优点:

缺点:

优点:

缺点:

优点:

缺点:

由此可见,各种权利救济方式都有优缺点,劳动者可以根据每种权利救济方式特点进行选择。

好啦,以上就是有关裁员维权的所有内容啦,

**后大家还有任何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或者直接私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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