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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商品房面积少了怎么办理房产证,购买商品房实际面积多了怎么办

来源:商品房买卖作者:敏惠心 时间:2022-10-25 18:25:02浏览139次

购买商品房时的价格按方案平方计算,一平方的房子价格可以达到几万元到十几万元,非常昂贵。 如果自己付了足够的钱买的商品房面积少了,一定会亏的。 那么,买的商品房面积变少了怎么办? 详情请阅读五六懂法网络内容。买的商品房面积少了怎么办

已购买商品房的合理误差限定在3%以内,超过3%的,允许购房人行使解除权。 误差如上所述,既指建筑面积,也指套内的建筑面积。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 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部门同意的设计变更,在发生商品房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阳变化以及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可以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一致的,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 ),按合同约定价格实际结算,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和利息的,应当予以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充,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规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和利息由出卖人退还给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按2倍退还给买受人。

买的商品房质量不好怎么办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经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验证不合格的,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民法典》赋予买受人的解除权一般限定在合同履行前,但由于是住宅这一特殊商品,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命安全,质量问题一般是隐蔽问题,所以赋予《商品房买卖解释》买受人的可以在合同履行后行使解除权。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质量问题都与解约有关。 对于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问题,由于难以通过修复方法解决,买受人当然可以行使解除权,法律不必苛求质量问题的严重性。 同样,对于地基沉降等基础工程的质量问题,这些问题也同样难以修复,给生命财产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买受人同样可以行使解除权,以质量问题严重到什么程度为前提。 当然,对上述质量问题的确定,一般要经质量鉴定部门鉴定确认。

买了房子后,要查房,看房子的面积是否符合自己支付的费用,发现面积少了要追究。 购买的商品房面积减少后,最好在五六懂法网上为专业律师提供咨询服务。 在这里律师会解决你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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