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什么是绑架罪,论绑架罪在司法实践中产生的分歧和存在的模糊认识

来源:绑架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8-15 15:25:02浏览77次

内容

摘要1

司法实践中绑架罪的区别与模糊认识2

一、绑架构成要件的分析与研究2

(1)绑架罪客观要件研究

(2)绑架罪主观故意的时间研究

(3)绑架罪主体研究

二。绑架罪的定义及相关犯罪形式5

(1)完成并企图绑架5

(2)与绑架有关的共同犯罪6

(3)一项犯罪和几项与绑架有关的犯罪6

三。绑架犯罪的司法认定7

绑架和非犯罪之间的界限7

(2)绑架罪与非法禁止罪的区别8

(3)绑架与抢劫的界限.....................

附注11

参考文献12

摘要

绑架罪是以敲诈勒索或者满足其他非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麻醉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他人为人质的犯罪行为。绑架罪的客观行为有两种观点:单一行为和复合行为。

绑架包括使用暴力、胁迫、麻醉、盗窃婴幼儿,以及使用引诱、欺骗、威胁暴露隐私等手段。对于定义其他方法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对于从被害人的原籍地抢劫被害人是否是确定绑架的必要条件,有两种观点。当场控制人身自由和向第三人勒索财物的情况有两种。绑架罪是一种直接故意犯罪,事前有预谋,对于劫持人质后非法索取的目的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推荐阅读:什么是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区别

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关于绑架罪的既遂和未遂,主要有三种观点: **种是非法要求实现的观点; 第二是控制人质的观点。 第三是非法索赔的观点。事先预谋参与犯罪的任何部分和劫持人质后事先非预谋参与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如果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者,杀害被绑架者有三种情况。在绑架发生前杀死被绑架者的人将被处以故意杀人和敲诈的惩罚。绑架罪不受危害后果和情节的限制。行为的动机、实施手段、敲诈勒索的程度和敲诈勒索的内容是决定社会危害性的重要因素。绑架罪与非法组织和禁止罪的区别在于,行为人索取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如高利贷和冻结债务,并被判处非法拘禁罪。对直接债权数额较大的人和利用不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扣押、扣押他人的人,以绑架罪论处。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 **种行为不同,第二种获取财物的时间和地点不同。

关键词:绑架罪不同理解

中国《刑法》第《刑法》条第239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将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造成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应当判处死刑,没收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盗窃婴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文是刑法关于绑架罪的一条规定。所谓绑架罪,是指以暴力、胁迫、麻醉或者其他方法,以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非法要求为目的,劫持他人为人质的犯罪行为。刑法对该罪的规定相对简单,导致理论和实践上的一些分歧和模糊认识,给实际应用带来诸多不便。下面笔者就该罪在实际适用中的分歧和模糊认识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绑架罪构成要件的分析与研究

(一)绑架罪客观要件研究

1.绑架的客观方面是单一行为还是复合行为?对此,理论和实践上有两种对立的观点。首先,持单一行为观点的人认为,只要行为人勒索钱财或劫持人质并在这一目的的控制下实施绑架,他就具备了本罪的法律要件。绑架后是否敲诈勒索的问题只是一个量刑情节,会影响刑罚的轻重。其次,从复合行为的角度来看,绑架罪的客观行为包括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笔者认为,为了正确理解这两种不同的观点,有必要分析本罪是否需要侵犯第三人的自决权。如果认为本罪的对象既包括第三人也包括人质,则本罪为复合行为罪。如果认为这一罪行的目标只包括人质,而不包括第三人,这就是单一行为罪。本罪的成立以侵犯第三人的自决权为要件,涉及本罪的社会危害性。这一罪行的社会危害性首先表现在对人质人身自由权的侵犯,其次表现在对与人质相关的第三人自决权的侵犯。如果本罪不要求侵犯第三人的自决权,就很难从社会危害性上将其与抢劫罪区分开来。因此,本罪的对象不仅包括人质,还包括与人质有关的第三人。因此,笔者认为绑架罪的客观方面是一种复合行为,即绑架勒索财物或非法索取财物。这是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决定的。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