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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走遗忘物算不算盗窃,女子吵架后拿走男友10万元因盗窃获刑

来源:盗窃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2 22:05:02浏览128次

因为一场关于琐事的争吵,这位90后小婷把他放在抽屉里的10万元现金带到了澳门,当时他的男朋友正在“玩”。日前,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小婷,江苏连云港人,一直住在南京市鼓楼区。去年,她遇到了高淳的杨。杨与一见钟情,立即发起追击攻势。

杨是个商人,为人豪爽。很快,两人成了恋人。没过多久,发现自己怀孕了,杨答应嫁给。但是过了几天,杨告诉,他不想这么快就要孩子,希望能先把孩子打掉。

没办法,只能选择流产,但从那以后,她发现杨对她不同于以前,两人不时吵架,感到身心俱伤,一心要报复杨,以得到自己的“应得的”。

2014年4月21日,与杨在高淳相遇。他们在高淳区惜春镇的一家酒店开了一个房间。杨被迫与发生性关系。之后,他们又进行了一场激烈的争论,杨独自去睡觉了。越想越委屈,越想越生气,便拉开抽屉,拿走了杨事先放在里面的10万元,然后扬长而去。

拿到钱后,小婷和他的朋友来到澳门“放松”,花了2万元。然而,在酒店醒来后,杨发现和钱已经一起失踪并报警。警察在广州逮捕了小婷。事发后,还了杨10万元。

高淳区人民法院认为小婷的行为构成盗窃。鉴于小婷在被绳之以法后能够如实坦白其犯罪事实,而且他从犯罪中提取了所有赃款,并且受害者理解他,他可能会受到适当的从轻处罚。因此,小婷被判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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