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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犯罪,盗窃数额不到1千元就一律不构成犯罪吗?

来源:盗窃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6 13:40:05浏览64次

根据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被视为盗窃的构成标准,但不能机械地理解为“只有数额论”。

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接近一个较大数额的起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一)破坏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二)盗窃残疾人、老年人或者残疾人的财物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不良情形的。

虽然盗窃公私财物已经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视为犯罪:

(一)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 (2)所有被盗物品和赔偿均被返还; (三)自首。

(四)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不分享赃物或者减少赃物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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