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刑法定义,刑法如何界定“多次盗窃”

来源:盗窃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7-05 13:40:04浏览110次

《刑法修正案(八)》在原有盗窃两种类型“大量盗窃”和“多次盗窃”的基础上,增加了盗窃、凶器盗窃和扒窃三种新类型,对犯罪数量和犯罪数量没有要求,导致盗窃呈现五种情况。由于盗窃是一种常见的犯罪和多种犯罪,犯罪手段多样而复杂,为了同时实现刑法的人权保护功能和社会保护功能,有必要对每一种盗窃类型进行界定。

相对于“多次盗窃”,盗窃罪的其他四种情形相对来说较为容易确定,比如:

(一)“数额较大的盗窃公私财物罪”是对一般意义上的盗窃行为的处罚,犯罪数额达到当地盗窃行为的起点;

(2)对入室盗窃的处罚是,犯罪人进入一个在物理形态上封闭的地方,并在功能上具有家庭生活的属性来实施入室盗窃。它强调盗窃对象的特殊性,对犯罪的数量和数量没有限制。

(3)对携带致命武器盗窃的处罚是,犯罪人随身携带武器,但不使用本质上是致命武器或实际上可能成为致命武器的工具进行盗窃。它强调盗窃手段的特殊性,对犯罪数量和犯罪数量没有限制。

多次盗窃通常被认为是三次以上的盗窃,但不是以每次盗窃都完成为前提的。此外,多次盗窃并不预先假定行为人具有盗窃的习惯性,也就是说,它们不要求客观达到习惯性盗窃的程度,也不要求行为人具有习惯性盗窃。之所以规定多发性盗窃也可以构成盗窃罪,完全是因为我国独特的“固定化、定量化”的刑事立法模式,强调刑事立法在确定犯罪行为模式的同时,应明确行为的危害程度。衡量和影响行为危害程度的因素和情节包括数量、情节、方法、地点等。在盗窃罪中,被盗财产的数量和盗窃的情况也会影响危害的程度。在所有的阴谋中,犯罪者盗窃的数量也是最重要的。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多重盗窃的“多重性”符合集体犯罪的特征,但不符合连续犯罪的特征。集体犯罪是指行为人无限多次实施同一种犯罪行为的犯罪形式。尽管犯下了几种相同的犯罪行为,但刑法规定,作为犯罪受到惩罚仍然是一种犯罪。一般来说,应满足以下条件:行为人的目的是无限期地实施同一种犯罪行为。出于这一目的,犯罪人犯下了几起性质相同的罪行。尽管犯罪人犯下了几起性质相同的罪行,但刑法明确规定他们应被视为犯罪。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集体犯罪是一种持续的集体行为。然而,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几个性质相同的独立犯罪,并基于相同或广义的意图实施了相同的犯罪的犯罪形态。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基于相同或广义的犯罪意图,实施了数个性质相同、相互独立的行为,且数个犯罪行为表现出连续执行的特征,因此连续犯是一种连续犯。

与集体犯罪不同,连续犯罪是犯罪的连续性,所以定罪层面的多次盗窃应当是多次盗窃的集合,而不是犯罪的组合。也就是说,多次盗窃中的每一次盗窃都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仅仅是因为盗窃的多重性质,才将其定义为犯罪或升级为犯罪。

(4)扒窃处罚是指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携带的物品的行为,强调盗窃对象和盗窃地点的特殊性,而不要求犯罪数额。

其中,第一种情况是传统的盗窃案件,它根据犯罪的数额来决定是否成立犯罪。案件 (2)、 (3)、 (4)为非常规盗窃案件,确定犯罪成立的标准分别是盗窃的对象、手段和地点。然而,仅仅多次盗窃就能根据盗窃的数量来确定一项犯罪是否成立。由于刑法修正案 (9)规定盗窃和扒窃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11月4日颁布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关于多次盗窃的规定:“一年内在公共场所盗窃或扒窃三次以上的,视为多次盗窃,盗窃定罪处罚”自然失效。相应地,“多重盗窃”也需要新的结构特征和识别标准。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