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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共享单车占为己有的行为属于,破坏或者占为己有共享单车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来源:盗窃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8-01 22:15:03浏览82次

在大众共享经济时代,共享自行车也成为城市的一大亮点,其便捷和实惠的特点也使它成为我们出行的绝佳选择。然而,有些人会因为一时的贪婪而毁坏或占有共享汽车。这是犯罪吗?如果是这样,它构成什么犯罪?详情请见下文。

可以这么说故意破坏共享单车防盗、识别系统而据为己有--------可能构成盗窃罪

为了达到“私人免费”使用共享自行车的目的,个人用户使用暴力移除共享自行车上的电子锁、二维码和条形码,并安装私人“锁”。这种行为实际上改变了车辆的“所有权”,将车辆的所有权从共享自行车公司变为私人所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64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授权破坏私人使用的共用自行车锁和定位装置被怀疑是盗窃。

 同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条规定:“盗窃价值1000-3000元、30000-100000元、300000-500000元的公私财物的,分别按《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极大”由此可见,一旦被用户“盗”的自行车价值达到“1000元”,他们就可能被怀疑盗窃并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然,不要以为“盗窃”的单车价值不足“一千元”就可以高枕无忧。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抢劫、掠夺、勒索或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因此,一旦犯罪人实施了诸如损坏自行车二维码、条形码、锁等行为。他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一旦被发现,他可能面临行政拘留或罚款等。

共享自行车是一种公共服务设施。不要贪图微利,窃取公共财产。如果你知道自行车属于公共或私人财产,并把它们当成自己的,你将触犯刑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价值1800元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1000元已经符合定罪标准。

综上,对于破坏或者占为己有共享单车的行为违法吗?答案当然是违法啦,除此之外,如果当这个违法行为达到了量刑的标准,那么其也就会处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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