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盗窃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8-31 16:30:02浏览149次
刘谋是一家药店的售货员,她想起了顾客买药后留下的医疗保险卡。在7个月的时间里,她多次从医疗保险卡中“提取现金”。遗失卡的主人在今年10月报失时发现卡的总金额超过6000元。
【分歧】
盗刷他人医保卡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一种意见认为刘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原因是:刘谋以秘密盗窃的方式非法转移他人财产,构成盗窃。
第二种意见认为,刘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评析】
专业人士同意第一种意见,认为刘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理由如下:
首先,刘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主观上具有非法获取他人财产的意图,客观上通过秘密窃取非法转移他人合法财产。
第二,医疗保险卡是指含有芯片的功能卡,用于在医疗或药房消费时进行身份确认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虽然它具有消费支付、转账结算功能,但它不是信用卡。
综上所述,专业人士认为,刘利用医疗保险卡"取款"应构成盗窃,而不是信用卡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