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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盗窃罪辩护词,如何写盗窃罪辩护词

来源:盗窃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1 17:05:03浏览102次

一、如何写盗窃罪辩护词

杰出的法官:

我叫XXX,是本案被告XXX的辩护人。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依法多次会见被告人XXX,详细查阅了本案的全部档案材料,对案件有了更加全面、客观的了解。根据证据质证及相关法律法规证明的事实,辩护人结合今天的庭审,提出以下辩护意见,供法院参考:

首先,关于本案事实,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关于盗窃的规定和本案的相关证据,被告人XXX涉嫌构成盗窃罪。同时,鉴于被告已经认罪。因此,辩护人不反对指控某某盗窃。

二、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告人XXX有下列法定和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请求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首先,被告有法定的减轻或者减轻情节,应当减轻。

在本案中,被告XX已经自首,并已得到公诉机关的确认。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辩护人认为,本案中对被告的处罚应当减轻。

第二,被告人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主要有以下几点:

1.被告表现出悔悟,并愿意悔悟,改过自新。

从被告的陈述中可以看出,犯罪发生后,被告能够自愿地、完整地、彻底地向司法机关解释其犯罪行为,这表明被告已经意识到其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并具有改过自新的真实愿望。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被告服从管理,并能积极协助管理人员工作。从今天的审判来看,被告的真诚坦白和认罪守法的态度也是有目共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第9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关于“人民法院应当酌情从轻处罚主动认罪的被告人”的规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认罪的态度完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恳请法院在量刑时充分考虑被告人。

2、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且有客观原因,特别是赃物被直接用于工作的财物,量刑时应区别于一般盗窃案件从轻处罚。

3.本案被告的犯罪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构成犯罪,但其主观恶意并不严重,他已经向警方自首,他确实悔过,并且符合刑法中的缓刑条件。因此,应减轻对被告的处罚,并建议缓刑,以便给被告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带着最美好的祝愿

三十人民法院

后卫:XXX

Xxx

二、盗窃罪的含义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是指盗窃大量公共或私人财产或多次盗窃、入室盗窃、使用致命武器盗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盗窃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悠久。

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侵权的客体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产。一般来说,它指的是动产,但不动产上的附加物可以与不动产分开。例如,田里的庄稼、山上的树木、建筑物的门窗等等。也可能是这种犯罪的对象。此外,电力和天然气等能源也可能成为这一犯罪的目标。

三、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从1000元至3000元不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情况,参照上述数额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这取决于你所在的地区。

以上是法网为你编写的盗窃罪辩护的最新内容。综上所述,盗窃罪的辩护一般首先考虑无罪辩护,但如果案件中的证据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盗窃罪,那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将在第二步考虑。然而,因为辩护必须根据案件的事实来写,辩护可能因案件的不同而大相径庭。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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