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盗窃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5 15:50:03浏览74次
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大量公共和私人财产的行为。
因此,区分两者的标准是非常明确的,即财产是否脱离所有者的控制是区分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主要标志。盗窃的完成从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被盗财产的时刻开始,或者是指从原来的地方盗窃被盗财产,从而使财产的所有人、保管人或使用人失去对财产的控制并置于犯罪分子的控制之下。犯罪分子是否实际使用或控制了财产并不影响盗窃行为的既遂认定。
王某从某户人家偷了一张光盘,藏在离家50米远的草堆里。当他第二天去取的时候,他发现赃物已经被别人拿走了。王仍然要因偷窃而受到惩罚。因为王某已经完成了偷取财物并离开某户的全过程,但当他转移赃物时,发现VCD不见了。根据盗窃的结论,这是符合刑法规定的。另一个例子是,有一天晚上,李溜进刘家,趁刘家熟睡之机,偷了一个手提箱(里面装着一万元人民币和衣服等。)放在床头。当李提着手提箱走到门口时,刘醒了,打开灯,看见有人在门口,床头的手提箱不见了,于是叫了声"抓小偷"。邻居王某等人听到这一消息,纷纷追赶。李某将树干扔进了离屋主家80米的河边草地上,因为树干很重,后面有人在追。被追赶的王某找到了行李箱,并将其归还给了刘谋。李某当晚离家出走,并向公安机关自首。从本案来看,李某夜间入室盗窃,在正常情况下,从房间内盗窃财物,表明犯罪人已经控制了财物,盗窃行为已经完成。然而,这种情况有其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