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故意毁坏财物罪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6 19:46:02浏览85次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及刑事责任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非法毁坏或者损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侵害的对象是各种公私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犯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破坏或者损坏公私财产。所谓“破坏”,是指公私财产的价值和效用完全丧失;所谓“损害”,是指公私财产的价值和效用部分丧失,破坏和损害的方式多种多样。如果以破坏手段危害公共安全,如放火焚烧房屋,危害大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则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至于什么是“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需要司法解释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