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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处吴龙杰两年徒刑

来源:传播淫秽物品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6-17 08:40:04浏览135次

据新华社报道,15日上午,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吴龙杰公开传播淫秽物品案,并对其进行了判决。吴龙杰因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吴龙杰,浙江省奉化市秋村镇吴江村人,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于今年7月2日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暂住被捕。经过审判,法院发现吴龙杰今年6月用自己的个人电脑建立了“世界华人网络论坛”网站,并在网上传播淫秽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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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上传淫秽物品是指行为人在互联网上加载淫秽电影、表演、动画、视频文件、电子出版物、图片、文章、短信等淫秽物品并将其公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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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30日至7月9日,吴龙杰在互联网上发布了221篇色情帖子、171部色情小说、269张色情图片和30部色情电影,点击量达35252次。

北戴河区人民法院认为,吴龙杰利用信息网络向社会传播淫秽物品,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吴龙杰有期徒刑二年,并没收吴龙杰犯罪的一台计算机和一台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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