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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致残赔偿标准

来源:医疗事故认定作者:admin 时间:2021-03-16 10:21:02浏览68次

确定为医疗事故后如何计算赔偿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认定后,医疗机构给予患者一次性赔偿。具体补偿项目及计算方法如下:

(a)所有损失的计算。

(1)医疗费用:根据治疗医疗事故所致人身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按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基本医疗费用。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误工费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超过医疗事故发生前一年职工平均年薪3倍的,按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发生医疗事故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年薪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用: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前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5)伤残生活津贴:根据伤残等级(一级伤残100%,二级伤残90%,三级伤残80%,四级伤残70%,六级伤残60%,以此类推……十级伤残10%),最高赔偿为自伤残当月起30年。但是,60岁以上的不得超过15岁;70岁以上,不超过5年。

(6)残疾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按照有医疗机构证明的热门器具费用计算。

(7)死亡赔偿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规定死亡赔偿金,那么如果患者因医疗过错死亡,是否赔偿死亡赔偿金?笔者认为,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按照二十年计算。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就减少一岁;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

(9)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各省标准不同,每年都要在当地省级公安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文件中找到。

(九)赡养人生活费:生活费限于死者生前实际赡养的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前的残疾人,按照其住所地或者居住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于16岁以下的,会提高到16岁。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供养20年;但是,60岁以上的不得超过15年,70岁以上的不得超过5年。

(10)交通费:根据患者实际必要的交通费计算,根据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发生医疗事故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贴标准计算,凭凭据支付。

(十二)精神损害赔偿: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死亡的,赔偿期限不得超过6年;患者伤残的,赔偿期限不得超过3年。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和计算费用不得超过2笔。如果患者死亡,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的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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