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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变更监护人去哪办理,变更监护权的法律规定

来源:子女监护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1 07:44:02浏览148次

监护人更换在生活中经常发生,所以如果要更换监护人,应该满足哪些条件,怎么申请?接下来,边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需要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民事责任和监护都需要变更的,应当分别审理。

监护人可能由于以下三种原因不能承担监护职责

1、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资格;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可能对被监护人造成损害或者已经对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

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监护人的,即相关机构按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并书面或口头通知被指定人的,该指定视为成立。被指定人对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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