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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共同还贷,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仍属个人财产吗

来源:婚前购房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8 20:32:02浏览130次

核心内容:婚前买了一栋房子。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在这种情况下,婚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五六懂法网边肖提醒你,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即使婚后共同还贷,婚前购买的房屋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问:

婚前男方支付首付买房。婚后他办理房产证,写男方名字,但夫妻共同还贷。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答:

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理由如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3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付款人名下的,离婚时双方协议办理房产。

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该房地产属于财产登记方,未清偿的贷款为财产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赔偿对方。

相关知识拓展: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以及各种福利政策收入和补贴;

(二)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的知识产权收益;

(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因继承遗产、接受赠与而取得的财产。继承所得是指取得财产权,而不是实际占有财产。即使在婚姻关系终止前没有实际占有,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继承,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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