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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钱买房应该写借条吗

来源:夫妻共同财产作者:子车绮 时间:2021-10-05 01:04:31浏览138次

父母出钱买房算赠与还是借款

最近,电视剧《都挺好》一石激起千层浪,席卷了大半个影视圈。随处可见对剧情津津乐道的讨论者,无论是原生家庭、断绝亲子关系、遗产分割、扶弟魔等都会引起大家共鸣,可谓是火的一塌糊涂。今天,我们就讨论一个与房屋有关的法律问题。

电视剧中有一个桥段,苏母将其生前为三个子女提供的每一笔资金记到了账本上,包括为小儿子买房等,后苏大强据此要求小儿子还账。那么,父母出钱买房算赠与还是借款?

实践中,由于房价居高不下,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情形较为普遍。那么该出资能要求子女返还吗?

首先我们先看一个案例,2015年5月,小陈在广州市番禺区购买了一处总价243万元的房屋,房屋权属为小陈单独所有。其父母老陈夫妇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分多次、不等额转账共计210万元给小陈。小陈结婚后当月就要求卖掉这套房产,老陈认为损害了他们夫妻俩的权益,小陈则认为出售房屋是对其个人权利的处分,并没有损害父母的利益,和父母之间也不存在借贷关系,因此父子闹上法庭。经历了再审,最终法院认定为借款。

司法实践中,因父母子女关系特殊,首先看双方是否有明确的出资性质的约定,有约的从其约定。

其次,在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需要综合考量,排除合理怀疑。实践中,一般认做借款较多。原因如下:

第一,在子女成年后,父母对于子女的关爱并无法律义务。虽然因房价高筑,父母出资为常事,但不意味着父母出资天经地义。父母在出资时如无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时,应当认为借款。

第二,由于血缘关系的存在,不能简单以是否有借条作为判断举债合意的标准。俗话说血浓于水,而将血缘关系与一般的民间借贷关系同类划分,显然有悖公平。

因此,在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将父母出资认定为债,更加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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