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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首付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割

来源:夫妻共同财产作者:锺文彬 时间:2021-10-05 01:40:28浏览118次

婚前付首付买的房,离婚时怎么分

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婚前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首付款、余款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支付,后双方当事人登记结婚,按揭贷款的本息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双方离婚时,还有部分贷款未还清。

这个时候,房子该怎么分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房屋权属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现价格/不动产成本(购买时不动产价格+共同已还利息+其他费用)。

以上两种计算方式是相关案例中法院所主张的,可以作为参考。

房屋评估现值以法院委托时确定的时间为准,对房贷的计算标准可通过当事人提供、向各银行查询及通过互联网查询等方式了解。

上述计算标准是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的基准,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案件情况,综合考虑购房与结婚时间、为购房支付的税费等各项支出、妇女及子女权益等多种因素,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酌情判定补偿数额。

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你还有哪些想了解的,快留言给我们吧~

婚前贷款购买的单独所有, 离异后房产如何分割

我是快乐黄老师,思想跟随行动,行动印证思想。今天说说离婚分房的事。

2013年5月张三出首付50万,贷款70万购买房产一处;2015年1月张三结婚;2020年1月张三因为感情不和离婚。

张三购买的这套房产该如何分割?

这是典型的婚前贷款购买单独所有,离异后房产分割的问题。

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可以先明确一点,张三购买的这套房产属于婚前单独所有,因此,房屋的产权归张三所有,张三的配偶无权要求分割这套房产。

这套房跟张三的配偶有没有关系呢?

这要看2015年1月到2020年1月这五年期间房屋还款是否跟配偶有关?

第一种情况,这五年的还贷全部是张三的个人财产;

第二种情况,这五年的还贷全部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第三种情况,这五年的还贷部分是张三的个人财产,部分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如何界定个人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从法律的角度需要举证,如果张三不能举证还贷部分是自己的个人财产,那就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比方说,张三说贷款全部由自己父母替还,那么需要张三提供每月父母给还款的直接证明,例如当时的转账记录,否则法庭会判夫妻共同还款。

房贷全部是张三个人财产出资,这套房产就完全属于张三,这个简单。

房贷由夫妻共有财产或者部分房贷由夫妻共有财产出资,张三需要给配偶财产补偿,涉及夫妻共同还贷款项及其相对应增值部分。

在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涉及夫妻共同还贷款项及其相对应增值部分的数额等于以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乘以不动产升值率。

所称不动产升值率,是用不动产现价格除以不动产成本,不动产成本包括购买时不动产价格+共同还贷的利息部分+其他费用(比如契税、印花税、营业税、评估费等)。

以张三为例计算一下,数值取整为了方便计算。

2013年5月房产价值120万,首付50万,贷款70万30年,月还款4000元,契税18000元;

2015年1月房产评估180万,张三个人还款20个月,还款总额80000元,利息总额60000元。

2020年1月房产评估值400万,夫妻共同还款60个月,还款总额240000元,利息总额180000元

算法一:

夫妻共同还款部分:240000元,

不动产成本:1200000元+60000元+180000元+18000元=1458000元

不动产升值率:400万/145.8万*100%=274.35%

补偿额度:240000*274.35%/2=329220元

算法二:

夫妻共同还款部分:240000元,

不动产成本:1800000+180000元=1980000元

不动产升值率:400万/198万*100%=202%

补偿额度:240000*202%/2=242400元

由于在司法解释中关于不动产升值率的解释还差一些具体规定,目前出现的案例中大多采用以上两种方式进行判决。

以上计算仅仅从房产本身考虑,不考虑房产以外的其他因素,离婚判决法院会根据家庭的整体情况以及其他诸多因素做出判决。

这里是快乐黄老师,欢迎留言!具体问题可以咨询。

房子首付是一方婚前支付,离婚时如何分割

核心内容:

房子是丈夫婚前支付首付,离婚时妻子能分得房产吗?

案例内容:

张某和丈夫王某结婚时主的房子是他父母婚前买的,付的首付房权证上也是丈夫王某一人的名字,但是结婚后每月的银行贷款是夫妻俩共同偿还的,现在夫妻二人在闹离婚,请问妻子可以参与房产的分割吗?还有十几年的银行贷款怎么还?

律师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因张某与丈夫王某现在居住的房产丈夫王某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首付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且产权登记丈夫王某一人名下,所以可以对该房产协议处理,如果达不成协议,法院将会判决该房产归丈夫王某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丈夫王某一人的个人债务,张某与丈夫王某共同偿还的银行贷款以及房产的增值部分,可以由丈夫王某对妻子张某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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