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租房纠纷作者:admin 时间:2021-04-19 19:32:02浏览109次
小李在街上看到一条租房信息。资料显示,有一套两居室出租,位置和环境都不错,租金700元一个月。 第二天,她让另一个同学去见“房东”,租的房子比较整齐,于是她和“房东”签了合同,按季度交了房租,一共2100元。一个星期后,一个中年人开门说要收房租。“我们没交钱吗?为什么一定要交?”小李说。男子拿出身份证和房产证后,小李发现,和他签合同的所谓“房东”竟然是“二房东”。
评论:出租屋的主人不能是店主。建议定期检查出租物业,防止房屋被恶意转租。网络信息良莠不齐,租户一定要多留几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