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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的女儿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吗

来源:宅基地作者:蓟浩气 时间:2021-07-30 17:03:43浏览140次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计划生育政策在中国全面实施,现在已经实施了几十年。现在农村大部分家庭都是独生子女或者二女,所以很多农民朋友都很关心这个问题。如果一个家庭只有女儿,结婚后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吗?五六懂法网网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出嫁的女儿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吗

关于宅基地的继承问题,首先明确的是,由于各地实施的规定不同,很难一概而论,但通常一是要看户籍,二是要遵循“一户一房”的原则,所以通常已婚女儿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16条,“家庭承包合同的承包人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首先要明确农村家庭土地承包是由家庭承包的。婚后不迁户口,仍有承包权。如果你动了户口,你就不是集体经济中的农民,你就没有承包权。

“承包期内,女方结婚,未能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用人单位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也就是说,如果你结婚,搬到男方所在村,但男方村集体不给你土地,原村不能剥夺你的承包地。无论如何,只要你还有农村户口,就应该拿到承包地。

宅基地使用权是什么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房屋的权利。我国《物权法》规定,宅基地权利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并享有使用该土地建造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权利。

办理手续

农村村民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才能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规定“审批程序”。具体来说:

1、由本人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申请土地;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讨论村民提出的土地使用申请;

3.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占用农用地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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