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我国调整工伤保险死亡补助金标准

来源:工伤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6 16:59:44浏览78次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会议决定将一次性死亡补助金调整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会议指出,《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实施以来,在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化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规范和推进工伤保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工伤保险制度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修订后的草案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以有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

草案规定,除现行规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外,不受公务员法管辖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二)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

草案规定,除目前规定的机动车事故外,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等非主要责任事故受伤的员工,也应视为工伤。

(三)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号草案规定,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同时,明确了重新评估和再评估的时限,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

(四)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调整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次性残疾补贴应根据残疾程度增加1至3个月的工资。

(五)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

工伤预防费用纳入基金支出项目,统筹区域外医疗所需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住院伙食补助和交通、食宿费用由基金支付。同时,草案加大了对未参保单位的处罚力度,加强了对未参保单位受伤员工权益的保护。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自1993年12月实施以来,在加强税源监控和确保税收收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鉴于制造、销售和使用假发票以及不依法开具发票的违法行为日益严重,修订后的办法草案补充和完善了防控措施,加大了处罚力度,调整和完善了发票管理的行政许可制度。

会议决定,上述两个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发布实施。

工伤死亡一次性补助金将翻倍

据了解,新的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标准《工伤保险条例》将调整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在此之前,我国一次性工伤死亡补贴的标准是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48-60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此外,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工伤范围,员工在上下班途中不承担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也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原《工伤保险条例》,中国工伤死亡一次性补偿标准为48至60个月。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最高补偿金额约为15万元。

新规实施后,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这个数字乘以20倍,即一次性工伤死亡补贴可达到334500元,约为以前数字的两倍。补偿总额将达到约60万元,外加丧葬补贴和供养亲属的养老金。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