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0-07-03 15:55:04浏览61次
如果农民工没有社会保障,单位也应该先参加工伤保险!昨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问题。
通知明确规定,本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当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并提前缴纳工伤保险费。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用人单位,已经在注册地缴纳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应当向生产经营地社会保险机构提交注册地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相关材料;不在注册地为农民工办理缴费保险的,应当在生产经营地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已依法参加各类农民工社会保险的,不得停止保险,另行变更参加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患有工伤或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费用。(马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