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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山西申请工伤保险认定时限是一年

来源:工伤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0-08-12 10:20:06浏览116次

来自山西省人民社会事务办公室等单位的五位嘉宾来到我们的新闻接待厅,回答有关工伤保险的问题。

来自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单位的5位嘉宾参观了我们的新闻接待厅,并通过热线(0351)4286666与读者交流了工伤保险的热点问题。

这一次,有五位嘉宾走进了本报的新闻接待厅,他们是省人社部工伤保险司司长张永栋、省人社部工伤保险司副研究员金鹏志、省医疗保险中心工伤保险司司长张俊恒、太原市人社部工伤保险司司长郝兴平、省人社部工伤保险司司长杨程冰。

如何遵循职业病的工伤程序;在上班的路上,我与另一辆自行车相撞,受伤了。这是工伤吗?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有多长?客人会耐心地回答读者的具体问题。一些读者遭受工伤,由于各种原因,他们不能长期享受工伤待遇。为此,客人们不时地交换意见,并在现场进行“咨询”,以便对症下药,为每位读者提供最快的解决方案。

问答实录

过了时限可提起民事诉讼

问:一位朋友最近在公司因公受伤,不敢和公司说话。这个单位有什么职责?我应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答:首先,单位有责任抢救和治疗伤员。

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符合工伤保险条件的,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应当注意的是,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当地社会部门报告,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确认,在一年内,受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会)也可直接向当地社会部门申请确认受伤。发现工伤后工作和生活能力受到损害的,也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并根据鉴定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问:我在太原一家国有单位做司机,有劳动合同。2000年,我在工作时摔断了腿,但为了保住工作,我自费做了两次手术。现在,腿伤又犯了。我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做什么。有什么好办法吗?

你受伤已经十年了。您已超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不能进入工伤程序。建议你先找个单位谈判。如果与单位协商不能解决,可以通过民事程序解决。

 职业病也算工伤

问:职业病可以算作工伤吗?

答:职业病是工伤的一部分。患职业病的,必须先到卫生部门指定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然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工伤认定。

问:1970年,太原从一家破产的国有企业变成了另一家国有企业。后来,他被诊断患有职业病(矽肺病)。单位没有工伤保险。我现在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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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通过医疗保险报销一些医疗费用。单位这样做合理吗?

根据国家规定,像你这样的情况应该被视为工伤。单位应当承担治疗职业病的医疗费用,而不是通过医疗保险报销工伤医疗费用。

上班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

问:哪种情况被认为是工伤?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算吗?

回答:是的。认定工伤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答: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如由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提出申请,可不予提供);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学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因执行职务受到暴力伤害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交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件。

因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应当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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