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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需提供的材料,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的材料

来源:工伤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1 20:40:05浏览104次

核心内容: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或职业病的员工应视为工伤,工人或其幸存者可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援助。以下副主编将介绍工伤保险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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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的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3.医学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

4.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员工受伤程度等基本信息。

【期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0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认定工伤的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并明确事实和权利义务。

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的结论需要作为工伤认定依据的,应当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作出结论之前中止工伤认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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