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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所覆盖的人群不包括,2011年北京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

来源:工伤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0-10-01 07:30:03浏览89次

大批农民工开始返回北京。一名从事家政服务的妇女问,家政服务人员是否也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因为他们经常不得不承担某些风险的工作,如爬楼和擦窗户。对此,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与国内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家政工人也有权享受工伤保险。

北京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的措施目前正在修订中。2011年,将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政策:工伤险待遇连续十年调整

从2011年1月1日起,北京大幅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小李等二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330元。护理费用也将在7月份进一步增加。

据报道,自2001年工伤保险常规待遇调整机制建立以来,北京方面在2011年进行了连续10年的调整。调整幅度最大,调整后伤残津贴增加13.77%,调整后达到每人每月2504元。

不仅如此,北京工伤职工辅助器具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2010年1月1日,氧气发生器被纳入受伤工人的辅助设备,从6月1日起,还纳入了一次性尿垫等四种用品。迄今为止,已向受伤工人提供了112种辅助器具,大大减轻了享受生活护理费用的受伤工人的负担,减轻了他们的实际困难,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北京市即将出台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2011年,北京将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精华阅读:络绎不绝的绝,竹溪缴纳工伤保险的民营业主络绎不绝

在过去的几天里,到竹溪县人民协会服务大厅缴纳工伤保险的私人业主蜂拥而至。鉴于私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意愿较弱,职工参保意识较低,今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以来,朱溪县人民社会保障局将私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工作重点,并采取相应措施,狠抓工伤保险率。加强宣传。全县通过媒体宣传和《宣传手册》送货上门,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增强企业和员工的守法意识..点击阅读

根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北京市正在研究制定实施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办法。实施后,工伤保险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工伤一次性补偿等待遇也将大幅提高,实现工伤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政策问答: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伤害是否算工伤?

新《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 (6)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因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受伤的,应视为工伤。

新规首次扩大了通勤期间工伤的范围,包括通勤期间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渡轮和火车事故。与此同时,新修订的条例更加注重责任的认定,明确规定"这不是我的主要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我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即使我受伤,也不能算作工伤。

家政服务员是否享受工伤险?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与家政服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家政服务人员因工负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未提供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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