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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票的情形,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份规定

来源:公司收购作者:仵正真 时间:2021-05-17 21:29:23浏览139次

小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问:三年前,我和别人开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我持有8%的股份。现在公司经营期满,股东会根据大股东意见修改章程,将经营期限修改为15年。我担心自己未来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想退股,但大股东不同意。请问小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吗?施永民

答:你的问题涉及公司股权回购。一些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利用对公司的控制权,长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权益受到损害的中小股东不能像有限公司股东一样通过转让股份退出公司,导致中小股东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此,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在一定条件下,中小股东可以退出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续。”

第二款规定:“股东与公司在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60日内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以在股东会决定修改章程后60日内,要求公司回购你的股权。如果公司不同意收购或者你不能就收购价格达成一致,你可以以公司为被告,在股东会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后9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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