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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拆迁协议的流程是什么,解除拆迁协议的流程和手续

来源:拆迁协议作者:陶溥 时间:2022-11-01 01:55:02浏览72次

房屋拆迁一直是社会上的一个关键问题。很多拆迁户的房子被拆迁后,得不到合理的拆迁款,所以很多情况下也会造成社会动荡。那么解除拆迁协议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今天,五六懂法网编辑将为您详细介绍。解除拆迁协议的流程:

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被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问题,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规定拆迁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履行约定的,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两种情况。

一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在搬迁期限届满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拆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一方或双方反悔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都应由当事人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在行政裁决后,如果当事人仍不服,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执行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书的内容是《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与行政裁决有法定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或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是否超越权限、滥用职权进行全面的合法性审查。

这就是上面编辑介绍的关于解除拆迁协议过程的问题。因为拆迁协议一旦生效,协商不成很难取消。如果不能,只能申请诉讼。如果你不懂别的,你可以来五六懂法网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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