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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后不能留一份吗,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后不能留一份吗为什么

来源:拆迁协议作者:召嫚儿 时间:2022-11-01 02:30:03浏览68次

有网友在后台留言询问,说自己农村老家的房子被当地政府征收,经过协商,还签了征收补偿协议。但当地领导说,协议需要统一归档保存,自己保管不了。这位网友想问有没有这样的规定?五六懂法网编辑将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后不能留一份吗

被征收人应当保留补偿协议原件。

第一,如果把原件全部交给被征收方,被征收方会把自己置于非常被动的地位,风险很大。一旦被征收方拿走所有原件,我们谁也不能保证他们不会篡改协议。如果被征收方擅自篡改补偿金额、补偿期限等关键内容,被征收方该拿什么证明?再者,大部分被征收人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签订补偿协议时可能不会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签订的协议很可能存在漏洞。如果被征收方把原件全部拿走,被征收方故意利用这些漏洞侵害被征收人的利益,被征收人将面临很大的风险。

其次,一旦后期对补偿协议进行诉讼,被征收人只能向法院提交一份没有协议原件的复印件作为证据,而如果被征收人以被篡改的“原件”作为证据条件,原件的效力无疑会优先,从而被征收人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关于征收补偿协议的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正,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与补偿协议有关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该网友遇到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协议双方应保留协议原件以备后用。如果手里没有原始的催收协议,以后遇到问题会更被动。如果你需要更多的法律援助,欢迎你去五六懂法网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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