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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3000元怎么处罚,同时盗窃又诈骗会怎样处罚?

来源:盗窃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7-05 22:05:02浏览100次

诈骗和盗窃罪是现实生活中侵犯他人财产权的两种常见犯罪。一般来说,这两种犯罪很容易区分。

然而,当欺诈和盗窃交织在一起时,它们很容易混淆。在实践中,如何认定此类案件的性质存在争议,这也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

欺诈是指利用虚假事实或隐瞒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大量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大量公私财物或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犯罪的构成要件来看,二者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犯罪主体都是普通主体。

侵犯的对象是公有和私有财产的所有权。不同的地方表现出犯罪的客观方面,这是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关键。

盗窃罪和诈骗罪的主观目的都是非法占有。

这两种犯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客观方面。诈骗罪主要是通过捏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骗取他人财物。

过程如下:被告捏造事实或隐瞒事实——。受害者对客观事实有错误的理解。受害者基于错误的理解自愿将财产交付给被告——。被告最终获得了财产——。受害者遭受了损失。其表现是受害人基于对客观事物的错误理解而自愿交付财产。在交付财产时,被告和受害者之间通常有相对明确的意思交换。从表面上看,受害人自愿交付财产,但实际上这是一种有缺陷的意思表示。

盗窃罪的本质是通过秘密手段窃取财产的行为。就其保密性而言,它指的是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公共和私人财产,他们主观上认为财产所有人、管理人或管理人不会发现这些财产。它是一种非法的秘密手段,破坏他人对财产的控制,建立一种新的由自己或第三方对财产的非法控制。一方面,这种秘密窃取行为体现在对被告犯罪行为的隐瞒上,另一方面,它体现在被害人在外表和实质上对财产失去控制的非自愿性上。

根据中国法律,骗取公私财物三万至十万元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与此同时,法律规定,如果一个人在判决宣布之前犯有数项罪行,除了死刑和无期徒刑之外,应由该人根据总刑期和数项判决的最高刑期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最长控制期不得超过三年,最长刑事拘留期不得超过一年, 刑期合计不满35年的,最长不超过20年;刑期合计超过35年的,最长不超过25年。 因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有期徒刑。

有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数罪并罚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仍应当执行管制。数罪并罚的,附加刑仍然执行。附加刑的种类相同的,应当共同执行;种类不同的,应当分别执行。因此,具体的量刑也应该与被告的具体案件相关联。

 【相关法条】

 1、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盗窃、盗窃他人财物的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30000元至100000元、300000元至500000元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极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结合社会保障情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范围内,确定本地区实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跨区公共交通工具发生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的,按照受理案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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