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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恶罪会被没收财产吗,偷回被没收的财产算盗窃吗

来源:盗窃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8-30 09:15:02浏览85次

盗窃是指为逃避他人控制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对于偷回没收的财产是否属于盗窃的问题,找一个法国公开赛的小编辑为你整理相关知识。

一、偷回被没收的财产算盗窃吗?

虽然财产的原始所有权属于行为人,但在财产被没收后,国家依法取得了财产的所有权。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没收的财物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偷了回来,这符合我国法律对盗窃的定义。盗窃是指为了非法占有而秘密窃取大量公共或私人财产或多次窃取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秘密盗窃是指通过隐藏人的眼睛和耳朵并使其难以被发现的方式秘密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

因此,在财产被没收后,犯罪者失去所有权,换句话说,这部分财产不再属于他。

如果它被偷回来,它侵犯了国家的财产权利,属于盗窃。如果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将依法受到刑事处罚。

二、盗窃多少钱要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根据《刑法》第264条,秘密窃取大量公私财物或多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构成盗窃。

1、公私财产的数额说明

《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盗窃公私财产的标准如下:“数额巨大”、“数额巨大”和“数额极大”:

(a)个人盗窃价值在500元至2000元或以上的公共或私人财产是“较大的”。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5千元至2万元之间的占卜,视为“巨款”。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是“数额特别大”。

2、备案标准因地而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结合社会保障情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分别确定本地区实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极大”的标准。

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所以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也不同。发达地区的起点高,落后地区的起点低。具体情况以当地标准为准。

3.特殊情况

《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任何人在一年内从家中偷窃或在公共场所扒窃超过三次,将被视为"多次偷窃",并因偷窃被定罪和处罚。

这里有一个特例。不管盗窃有多严重,只要在一年内盗窃超过三次或在公共场所盗窃三次,就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法国公开赛的小编辑介绍给你的关于“偷窃没收的财产就是偷窃?”应当指出,盗窃是通过和平手段将他人持有的财产转移给第三人占有的过程。如果手段包含暴力,就不能被认为是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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