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盗窃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8-31 20:25:02浏览121次
三个男孩合住一个房间,却发现其中一个在室友睡觉的时候看见了钱,偷了他的手机,忘记了自己的正义。最近,沭阳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周有期徒刑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17岁的周(音译)是一名初中生,目前失业。2014年,他因盗窃被判处三个月监禁,缓刑四个月,罚款500元。社区矫正期满后,周来到沭阳县找工作。他决定找一个更便宜的房子出租,因为他没有任何积蓄。很快,周在县城舒城街的一个住宅区找到了一个合住的房间。住在一起的男孩和他们的年龄差不多,所以周很快就和房东签了一份租房合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周认识了几个室友。2015年5月27日上午6点左右,周在网上冲浪后回到了他的租赁办公室。当他的室友赵正在睡觉的时候,他看到赵前几天刚买的手机正在充电,他立刻开始有了邪念。
经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鉴于周犯罪时16岁,不满18岁,被捕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他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回赃物,并依法从轻处罚。综上所述,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现在,“分享”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选择受信任的共享对象是安全共享的先决条件。 第二,不能仅仅因为信任室友而忽视个人财产安全。离开时应保护好自己的财产,锁好门窗,以免罪犯钻法律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