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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多次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来源:盗窃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8-31 20:40:04浏览110次

一、多次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从1000元至3000元不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从3万元到10万元不等。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非常大”,从30万元到50万元不等。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情况,参照上述数额确定本地区实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这取决于你所在的地区。

二、盗窃罪的成立条件

盗窃公共和私人财产不仅包括有形货币、金银珠宝和其他财产,还包括无形财产,如电力、天然气和天然气。从家人或近亲那里窃取财产通常不算犯罪。

如果真的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处罚也应该与社会上所犯的不同。

赃物的价格应当由赃物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无法确定的,按照犯罪时同类物品在当地的价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规定的计价方式,分别以人民币计价。

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也应当以盗窃罪论处:

(1)《刑法》第193条第3款规定,任何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信用卡,将因盗窃而被定罪和处罚。

(2)《刑法》第210条第1款规定,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或抵扣税款的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刑法》第253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打开或隐藏、销毁或丢弃邮件或电报而盗窃财产的,将以盗窃罪定罪和处罚。

(4)第《刑法》号法第265条规定,任何人为了牟利,盗窃他人的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的电信号码,或故意使用被盗或复制的电信设备或设施,均应以盗窃罪定罪和处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非法充值后使用电信卡,造成电信费大量损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任何人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接入账号或密码接入互联网,并造成他人电信费用大量损失的,将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三、盗窃罪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被认定为: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30000元至100000元、300000元至500000元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极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结合社会保障情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范围内,确定本地区实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跨区公共交通工具发生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较大”或者“数额特别大”的,应当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确定

(五)盗窃残疾人、老年人、残疾人财产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的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灾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视为“多次盗窃”。

任何人非法进入他人家庭生活的住所,与外界相对隔绝,应被视为“入室盗窃”。

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和其他设备,或者携带其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设备实施非法犯罪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任何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携带的财物,应被视为“扒窃”。

第四条盗窃数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为:

(一)赃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按有效价格证明处理;没有有效的价格凭证,或者根据价格凭证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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