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盗窃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9-06 21:15:01浏览89次
如何定罪和判决盗窃?
根据《刑法》第264条:盗窃公共和私人财产
1.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个人盗窃价值在500元至2000元之间的公共或私人财产是“相对较大的”。
-一年内三次以上在公共场所盗窃或扒窃,应视为“多次盗窃”。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个人盗窃价值在5000元至20000元之间的公共或私人财产是“巨大的”。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个人盗窃价值在3万至10万元之间的公共或私人财产是“非常大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a)盗窃金融机构,特别是大额盗窃;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