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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自己欠条如何定性,偷走欠条算盗窃吗

来源:盗窃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6 11:40:04浏览135次

盗窃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盗窃大量公共或私人财产或多次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所谓盗窃,是指行为人违背受害人的意志,将他人所有的财产转移给自己或第三方(包括单位)。接下来,让我们谈谈偷借条是否是盗窃。

一、偷走欠条算盗窃吗?

虽然借据本身不是财产,但失去借据会使债权人难以实现其债权,从而最终失去财产所有权。

如果行为人故意盗窃借据,主观上故意逃避债务,以非法手段剥夺被害人的请求权,客观上使被害人丧失了主张权利的唯一证据,使被害人丧失了胜诉的可能性,则该罪应作为盗窃罪依法处罚。

二、构成盗窃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盗窃的故意内容:

(1)犯罪行为人清楚地知道他盗窃的对象是他人拥有或占有的财产。行动者只需要根据他的一般认知能力和社会常识推断出该物体为他人所拥有或占有。至于财产的所有人或占有人,它不要求行为人有一个明确和具体的视野或理解。例如,放在宿舍外面的自行车,一群暂时无人看管的鸭子,放在客车行李架上的行李,等等。如果行为人错误地将他人的财产据为己有,并在发现后将其归还,则由于缺乏故意内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图,盗窃行为将不能成立。

(2)对盗窃后果的预见。

如果你进入银行偷保险箱,你打算偷大量或极大量的财产。进入博物馆是为了盗窃文物。

这种犯罪意图表明了窃贼意图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他们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根据主客体一致原则,《解释》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以大量财产或国家珍贵文物为盗窃对象,应定罪处罚。”非法占有不仅包括自己的占有,还包括第三方或集体的占有。 (4)非法占有不仅包括自己的占有,还包括第三方或集体的占有。如果被非法窃取和占有的财产随后被销毁、交给他人或被他人非法占有,这是犯罪分子对财产的处理,这不能改变其非法侵犯财产所有权的性质,也不影响盗窃的成立。如果某些财产未经所有人同意而被暂时挪用或借用,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在使用后准备归还,则不构成盗窃。如果构成其他罪行,这种情况可被视为阴谋。在一些汽车盗窃案件中就是这种情况。

这些是对“盗窃欠条是盗窃吗?”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解释》,盗窃自己家庭或近亲的财产通常不被视为犯罪。如果真的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就应该区别对待,而不是在社会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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