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盗窃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8 09:55:02浏览76次
审查制度可以减少网络用户的网费,是一种经济的上网方式。然而,网上冲浪是非法入侵和盗用其他互联网终端的带宽,这可能涉及“三罪”。通过找网向你介绍曾网和法律之间的联系。
“蹭别人网”是违法的
“摩擦互联网”指的是将一台计算机的无线网卡连接到另一台计算机的无线路由器上,而不是使用常规线路上网。审查制度可以减少网络用户的网费,是一种经济的上网方式。
从法律上讲,“王曾”被怀疑侵犯了宽带公司和付费用户的资源。根据我国《电信管理条例》第59条的规定,窃取他人电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代码、使用他人知道被窃取或复制的电信设施或代码,是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蹭网可能触及“三宗罪”:
1、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刑法》第286条:违反国家规定,删除、修改、增加或者干扰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致使计算机信息系统无法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刑法》第285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和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罪
《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法律依据:
京沪等地定性蹭网违法
包括北京和上海在内的许多城市的广播当局将网上冲浪定性为非法,并检查了网上冲浪卡的销售。
中国的许多城市已经将网上冲浪行为定性为非法行为。根据《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办法》,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相关人员出售或使用所谓的“免费网卡”是非法的。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也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条提醒,提醒市民在网上冲浪时要小心“被抹掉”,这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