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疗事故认定作者:admin 时间:2021-03-16 16:48:02浏览120次
怎么才能获得赔偿?
患者:女,48岁,2008年6月11日做肠气手术。出院后不到两个月肠气又出现了。她去了手术医院检查。医生确认还是肠气,需要再开一次。医院说第二次手术需要三个月,除了医药费医院可以承担第二次手术的费用。患者觉得不合理,一个小手术需要二次手术,到现在已经半年了,不能工作,没有收入。他们需要承担半年的损失。而且第二次手术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医院应该有一定的赔偿。但是不知道如何获得更多的补偿。请律师帮忙。
回答:
医疗过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方可以证明没有过错。如果你不能证明,你就要承担责任
。我可以代表你。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十七条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达成协议。协议应当载明双方基本情况、医疗事故原因、双方共同确定的医疗事故等级和协商确定的赔偿金额,并由双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