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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赔偿不赔会怎样,涂改病历判几年

来源:医疗事故认定作者:admin 时间:2021-03-16 16:51:03浏览76次

案例介绍:某医院擅自涂改住院病历,患者亲属主张得到支持。近日,江西省凤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医疗侵权损害赔偿案,一审判决凤城市某医院支付赔偿

赔偿死者家属医疗费4万元以上。

2001年9月28日,于X因病在凤城市某医院住院,出院时出现两份内容不同的出院小结。交给患者本人的出院单,标注为病毒性肝炎,只需继续护肝治疗;另一份出院医嘱显示患者患有急性乙型肝炎,医嘱内容更为详细。根据病历资料,有很多划痕和涂改痕迹。2004年2月5日,余X复发,再次在凤城市某医院住院。他被诊断为慢性肝炎。由于病情恶化,转院后死亡。

法院认为,余X第二次住院,凤城市一家医院尽到了义务为其治疗。但第一次住院期间病历资料多处被涂改,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出院小结。病历资料有很多划痕和更正,家属不同意鉴定,导致医疗事故鉴定失败。凤城市的一家医院应该对此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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