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监护人可以有几个,监护人必须是父母吗

来源:子女监护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1 14:00:05浏览125次

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人的,由下列有监护权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妹;

3.其他近亲属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经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对监护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亲或者母亲工作的单位或者未成年人生活在近亲属中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指定。对指定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监护人的,监护人应当是该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当然,未成年人的父母也可以以遗嘱的形式指定上述人员之一或者上述人员以外的人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只要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这种指定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下列人员应当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其他近亲属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其居住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对指定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工作单位或者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这些命令应被视为监护令。但前提是这些人要有监护权。

三.监护人的责任

监护人的义务可归纳如下:

1.保护病房的身心健康

2.管理病房的财产

3.在民事活动中代表受监护人

4.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四、监护的解除和监护人的撤销

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因此当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解除监护关系。

解除监护的原因如下:

1.未成年人成年的法律事实或者监护人、被监护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自动解除他们之间的监护关系,不需要通过某种法律形式解除监护关系。但是,要解除精神病患者的监护关系,应当经过专门的民事诉讼程序,才能撤销监护;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严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人身、合法权益的,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应当提起变更监护人的诉讼,撤销原监护人,重新指定监护人。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