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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买房产权归谁,房子公证后产权归谁

来源:婚后购房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0 20:08:03浏览52次

新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做了详细的阐述,特别是不动产的问题,那么夫妻婚后买房产权归谁所拥有呢?分割?房产离婚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有哪些争议针对这些问题,五六懂法网为你做了详细介绍,希望能帮到你。

一、夫妻婚后买房产权归谁所拥有?

1.夫妻一方拥有房产的情况结婚登记后由民政部门办理,如果父母一方为子女购买房产付款,且房产产权只登记在投资人子女名下,那么该房产将被视为父母只送给自己一个子女的礼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是投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2.夫妻双方共有房产的情况:

(1)婚后由父母一方支付购房款。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后,如果父母一方为子女支付购房款,且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或投资人子女配偶名下,则视为夫妻双方赠与,房屋归夫妻双方所有。

(二)婚后双方父母支付购房款。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后,如果双方父母共同支付购房款,且房产仅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在这种情况下,房产不视为另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首先要看当事人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双方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认为房产是双方共有的。

(三)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登记房屋产权。无论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分割在离婚时都是依法的。而且房产证上可以写夫妻名字。根据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最新规定,夫妻双方房产证的名称不征税。

3.婚后买房的产权属于他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均以父母一方或其他人的名义投资房改,因为房改一般与一定的员工身份有关,即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能取得房改的产权,身份资格不能转移或变更。所以这个时候房子是以父母一方或者其他人的名义登记的。属于父母一方或他人的,夫妻双方当时的出资只能作为债权处理,即在夫妻任何一方提出要求时,由父母或其他有财产权利的人返还出资人为购买该房屋所作的出资。

4.婚后买房的产权归属待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但房屋产权登记尚未完成,即双方尚未取得离婚时所购房屋的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人民法院不应当判决房屋所有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供当事人使用。离婚后以双方名义登记的,归双方所有,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后以一方名义登记的,归一方所有,属于个人财产。获得房屋的一方有义务返还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支付的购房款的一半。

二、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产证在离婚房产分割时的纠纷问题

在分割,房产离婚时,取得房产证的时间点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存在的问题大致表现为以下三种:

(1)一方婚前付清全部房款,取得产权证。这种情况下,法律关系相对简单。根据《物权法》,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二)一方婚前付清全部房款,婚后取得产权证。这种情况其实就是房产证的取得和房产产权归属是否有关系的问题,目前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我们认为,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不动产权属关系的法律凭证,但并不意味着婚后取得的房产证就是婚后的不动产,因为房屋所有权是在签订购房协议时确定的,不动产登记只是国家为了便于管理,使物权具有公信力和公示力而进行的行政行为。房产的产权权益是婚前签订合同后已经取得的,取得房产证的结果也是婚前签订合同和付款造成的,所以这种情况也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

(三)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购买房屋,但离婚时未取得产权证明的。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签订买卖合同,但尚未取得产权证的,如果夫妻双方作为购房人,未支付全部购房款,也未取得产权证的,可按《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人民法院不应当判决房屋所有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供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如有争议,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房价已经全部付清,房屋权属法律关系相对明确,人民法院只需完善权属登记程序即可。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下列情形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分割和赔偿金进行处理:一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妻名义还是以妻子的共同名义购买;二、婚前以夫妻双方名义购买;三、婚前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婚后财产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是的全部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有四种情况,不同情况下产权归属不同。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五六懂法网。我们会有专业律师帮助您。

负责编辑: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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