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1 16:05:02浏览88次
记者28日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浙江省已确定2011年底前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目标,建立工伤保险调整和储备基金制度,确保更高水平的支付能力。
目前,浙江省各地正在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统一参保对象和范围、统一费率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待遇政策、统一办理流程和信息系统,建立工伤保险调整制度。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除工伤保险调整基金制度外,该省还将建立工伤保险储备基金制度。也就是说,各方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每月收入的5%作为储备基金。当历年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30%时,不提取公积金。
该负责人表示,工伤保险调节基金和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是提高工伤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重大和特大事故协调发生。当工伤保险基金的收入不能满足支出时,储备金将在累计余额不足支付时使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最近的一份通知中明确了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食品补贴标准和其他标准。其中,食品补贴标准原则上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5%确定。
工伤职工选择在工伤保险协调地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原则上参照用人单位协调工伤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