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工伤认定后有没有一次性赔偿?

来源:工伤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1 16:15:03浏览130次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大量农民进入城市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尤其是煤矿企业。目前,员工基本上都是农民工。目前,每年煤矿死亡人数接近6000人,其中大部分是农民工。农民工死亡赔偿标准因经济发展、地方财政政策和企业经营状况而异。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3年9月1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工伤认定办法》、《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员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认定之日起一年内,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规定》指出,在工伤认定申请中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

如果雇员或其直系亲属认为这是工伤,而雇主不认为这是工伤,雇主应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证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认定工伤的认定决定和非工伤或不认定工伤的认定决定。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最高可获16倍平均工资赔偿金

从明年开始,如果非法用工单位的受伤或死亡人员为一级伤残人员,他们将获得所在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6倍补偿,补偿由非法用工单位支付。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指出,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登记备案的单位,因事故受伤或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或因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残疾或死亡的童工。

《办法》明确规定,非法用工单位必须向残疾或死亡职工、残疾或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支付一次性补偿金。一次性补偿包括治疗期间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而发生的费用和对员工或童工的一次性补偿。

推荐阅读:下班途中车祸属于工伤,中国修改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车祸或可算工伤

一次性补偿金额在职工或童工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死亡后或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受伤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职工或童工因事故受伤或患职业病的,住院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由残疾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支付。

《办法》 说,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第一级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指出,在工作中死亡的工人的受扶养亲属是指工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

儿童,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兄弟姐妹,包括有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收养的兄弟姐妹、有赡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赔偿基数

完全丧失了工作能力;已故工人的配偶男性60岁,女性55岁;已故工人的父母男性60岁,女性55岁;已故工人的子女未满18岁;已故工人的父母都已去世,他们的祖父和祖父都超过60岁,他们的祖母和祖母都超过55岁;已故工人的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其孙子女未满18岁;已故工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行为能力,他们的兄弟姐妹未满18岁。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