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工伤保险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中的工伤保险赔偿

来源:工伤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0-10-06 22:00:08浏览112次

交通事故中的工伤保险赔偿

目前,当员工在上班或外出执行任务时,交通事故经常发生。

根据民事侵权法,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员工可以获得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赔偿。但是,根据《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工伤赔偿法,员工是否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如果可以,如何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是当前法律界颇有争议的问题。本文试图从不同的法律规定入手,提出一种新的分类赔偿的赔偿模式,并探讨如何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有效地对工伤职工进行赔偿,从而更好地保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赔偿概述

交通事故工伤保险赔偿是指对职工上下班途中或者外出执行公务时因机动车事故造成伤害的赔偿。其主要特点是道路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同时发生,两者相互竞争。

道路交通事故一般是指机动车驾驶人或者与驾驶车辆有关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使用车辆,造成他人或者自己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事故的发生应由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予以确认,然后由受害人根据《民法通则》、《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民事侵权法律进行协商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赔偿问题。

工伤事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由于用人单位的直接行为或因履行职责或业务等外部因素而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事故。

事故由职工或用人单位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书》并依法生效后,确认工伤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交通事故认定书》等劳动法,只有受伤的员工可以提交劳动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职工和用人单位享受或补偿工伤保险待遇的问题。

精华阅读: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新版工伤保险条例保险待遇大幅度提高

从2011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将正式实施。与2004年的旧规定相比,新规定做了一系列的调整,以更好地保护员工的权益。其最大亮点之一是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各类不涉及公务员法的公共机构和社会组织,以及私营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组织。这样,新规定实施后,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点击阅读

当道路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同时发生时,即《工伤认定书》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用时,如何对受伤职工进行赔偿,是否在工伤保险赔偿前提出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先提出工伤保险赔偿或两者兼而有之,是否同时获得赔偿支持,具体赔偿项目的损失计算是否有特殊的不同计算方法,是本文进一步讨论的重点。

 二、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二者竞合的主要赔偿模式

受伤员工获得补偿的补偿方式主要有四种:

一是选择模式,即工伤职工只能选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中的一种。两种补偿方法的应用是相互排斥的。

二是替代模式,即将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替换为工伤保险赔偿。根据侵权法,工伤职工只能向工伤保险索赔,不能向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要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虽然这种补偿模式有利于保护员工的权利,但由于保护不足,员工无法获得全额补偿,也无法制裁侵权的直接责任人。它只具有赔偿和分散损害的功能,目前只有少数国家采用。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