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0-10-10 14:40:04浏览110次
工伤是一个普通人不愿提及的话题。但是一旦这种情况发生在某人身上,他们不仅会遭受身体上的痛苦,还会带来精神上的痛苦,不得不面对它。工伤保险是建立工伤保险基金,通过用人单位缴纳一定的保险费(职工不缴纳个人缴费),保护职工的职业安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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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官员访问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并就《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版相关事宜与网友进行了互动。据报道,与原《工伤保险条例》相比,新《条例》在调整和扩大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的适用范围、简化工伤认定程序、提高工伤待遇水平、..点击阅读
一、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答:职工应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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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如何确定工伤保险的保险费率?
答: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不同行业的差别费率,根据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工伤发生率等确定各行业的费率水平。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范围费率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工伤发生率和行业费率等级确定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答: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便易行。
四、哪些情况不被认定为工伤?
答:因下列情况之一在工作中受伤或死亡的工人不被视为工伤:
(1)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支付哪些工伤费用?
答: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医院伙食补贴;
(三)总体规划区外医疗的交通、食宿费用;
(四)安装和配置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生活费用自理;
(六)一次性伤残津贴和一至四名伤残职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八)因工死亡的,遗属领取丧葬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贴;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六、哪些费用由雇主支付?
答: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和福利;
(二)五、六级残疾职工月伤残津贴;
(三)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
七、工伤职工可以领取养老金吗?
答: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八、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
答:员工所在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应当缴纳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