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0-10-13 15:10:02浏览70次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通知要求,到今年年底,全省各区市都要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
通知指出,各统筹地区实施市级工伤保险统筹后,工伤保险业务管理要实现“六个统一”。统一保险的范围和对象。工伤保险覆盖各类企业、非参合机构、非营利组织、个体工商户及其全体职工,以及部分实行工伤保险的国家机关、参合机构及其全体职工。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方法,工伤保险费按照支持固定收入、收支平衡的原则,设区的市内确定统一缴费基数,行业差别浮动费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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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市级统筹工作,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分工,科学制定市级统筹实施的各项管理办法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基金收缴,规范基金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伤保险待遇及时足额支付,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继续加强工伤保险管理、劳动能力鉴定和经办队伍建设。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设区市工伤保险的指导。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财政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基金财务决算管理办法和具体工作流程。
一是统一保险的范围和对象。工伤保险覆盖设区的市的各类企业、单位、非公务员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有职工及其全体职工的个体工商户、职工,以及部分实行工伤保险的国家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其全体职工。
第二是统一基础和支付率。工伤保险费应当遵循固定收入和平衡收入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