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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通过脑死亡,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应尽快增添《脑死亡法》

来源:工伤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0-10-14 09:35:01浏览141次

40多岁的Xi市民李某在工作中突发脑出血。七小时后,他被诊断为脑死亡。医生用药物维持了李某五天的生命,最后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家属认为李某应为工伤,社保部门依据医院死亡证明,认为李某死亡已超过48小时治疗,不能视为工伤。

工作中突发脑溢血脑死亡后用呼吸机维持了5天

2010年9月19日晚7时,Xi安民李某在加班时突然失去知觉。单位领导让其他员工带李某回家。然而,这位同事没有将李某送回家中,而是让李某中途下车。

当晚9点,其他同事发现李某昏迷在路边,并拨打了" 120 "。9月20日零时许,“120”医务人员赶到现场抢救李。随后,李被送往医院的重症监护室,但他的大脑在出血,无法进行开颅手术。医院用呼吸机方便地维持李的呼吸和心跳。

李的治疗过程记录显示,9月20日上午7时08分,李被确认脑死亡。医院一直使用呼吸机和药物来维持李的呼吸和血压。五天后,李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医院出具了死亡证明。死亡时间是2010年9月25日下午4: 10。

后来,李某的家人向李某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赔偿。出乎意料的是,他们陷入了困境,因为死亡时间无法统一。1月12日,李某的妻子杨女士带着李某的单位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向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生:脑死亡复活可能性为零

脑死亡算死亡吗?昨日,陕西省人民医院急诊内科主任季新才表示,从医学角度来看,如果患者脑死亡,除了心跳以外的所有其他生命体征都会消失,事实上可以确认患者已经死亡。“如果病人的大脑死亡,只要心跳不停止,医生和病人的家庭成员都希望在情感上尽可能努力延长病人的生命。”季新才说,事实上,脑死亡后病人是不可能复活的。

季新才说,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只要脑死亡病人的心跳不停止,医生就不会把脑死亡时间作为他们真正的死亡时间,也不会出具死亡证明。

社保部门:只能以医院开具死亡证明时间为准

Xi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处长王军解释说,社会保障局只能根据医院出具的临床医疗死亡证明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医学上有许多死亡状态,脑死亡就是其中之一,但作为一个社会保障部门,不可能判断哪个死亡状态是标准。”王军说道。

依法处理是否太不人道了?代表李某死亡案的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慧表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场合内,员工在48小时内突发疾病或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

但是,由于《脑死亡法》在中国还没有发布,48小时内的脑死亡还没有被认定为劳动死亡。“如果确定是一个工人的死亡,按照程序,死亡赔偿金就可以达到34万元。”唐慧说。

市民赵表示,社保部门在工伤认定标准中应增加情感因素,以脑死亡时间为标准。

但其他市民认为,由于国家没有明确规定脑死亡可以认定为死亡,社会保障部门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以医院最终出具的死亡证明作为工伤认定标准。

陕西鸿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丹认为,“工伤死亡时间没有详细的标准,在适用法律上会有一些争议。”王丹表示,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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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活”42小时赔偿少了20万

2010年8月7日,39岁的工程师邦在医院呆了35小时后停止了呼吸。他的妻子邓云(化名)拒绝放弃,并请求医院给她丈夫戴上呼吸器。由于邓云的坚持,她的丈夫“活”了42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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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1年1月1日生效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成为第一部与《社会保险法》一起修订完善的相关法规。《条例》主要有六个变化:一是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二是调整了工伤认定范围;第三,简化了工伤认..点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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