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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签订完后,协议原件应该给谁保管,拆迁协议什么样子

来源:拆迁协议作者:空妙柏 时间:2022-11-01 07:45:02浏览65次

房屋拆迁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拆迁征收部门在拆迁房屋前必须进行补偿。那么,拆迁协议签订后,协议原件应该给哪一方?五六懂法网编辑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拆迁协议签订完后,协议原件应该给谁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补偿协议一式两份,两份均属原件,被拆迁人和房屋征收部门各执一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检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否则合同的签订将面临因主体不清、主体无法律责任而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等组织,就没有法人资格。一旦拆迁结束,他们就被撤了,找不到了,更别说以后业绩的问题了。

2.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内容应该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对于如何约定合同细节没有经验。频繁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日后履约出现麻烦。拆迁协议中必须明确的比较重要的内容有:

(1)补偿总额和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细节,如果有厂房出租就尤为重要,涉及到双方对分割拆迁补偿份额的确定。

(2)赔偿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3)安置房,土地的面积和具体位置,土地的性质,因其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了土地的价值。如果合同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4)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偿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且不与主合同条款相抵触。主合同有重大变更的,必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为准。

在实践中,协议一式两份或多份,双方各执一份。所以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至少要准备两份,一份给被拆迁人,一份给征收部门。被拆迁人必须遵守拆迁补偿协议。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五六懂法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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