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拆迁协议作者:漆雕春荷 时间:2022-11-01 19:10:02浏览115次
有很多企业要被拆除。在拆迁企业时,企业可以获得很多拆迁补偿,包括停产停业损失、拆迁安置、房屋价值补偿等。那么在拆迁企业的时候谁有权利签拆迁协议呢?下面,五六懂法网编辑将为读者解答相关知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签订企业拆迁补偿协议的当事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房屋征收部门,即拆迁人和被拆迁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拆迁协议符合《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一个不能完全认识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在实践中,很少和未成年人签约,但和老年人签约很常见,有些老年人事后被证实患有老年痴呆症。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所有协议都是无效的。更离谱的是,拆迁人往往不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协议,即拆迁人往往与被拆迁人的亲友签订拆迁协议,这样签订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2.在未办理相关拆迁手续的情况下,在拆迁协会签字。在签订拆迁协议过程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拆迁人未办理相关拆迁手续,即不具备拆迁资格的,所签订的协议应当认定无效。实践中,拆迁方为了赶进度,往往在法律手续不完备的情况下,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实施的拆迁行为应当确认为无效,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协议无效2。
以上知识是编辑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签订企业拆迁补偿协议的当事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房屋征收部门,即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五六懂法网网进行法律咨询。